各位老師/家長同學


 


轉述 臺北市體育總會橋藝委員會總幹事 陳源宗 老師的報導


 


中華民國各級學生橋藝獎學金頒發辦法( 2013/3/29 )
一、 目的:培植台灣橋藝人才,加強學生德智兼備能力。
二、 主辦單位:橋藝熱心人士。
三、 承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橋藝委員會
四、 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橋藝協會(含各地分會)
五、 頒獎時間(地點):每年八月臺北市中正杯全國橋藝大賽(國立政治大學),確定時間由承辦單位公告。
六、 申請資格:台灣地區大學(含碩士班、不含在職專班)以下在學學生。
七、 遴選分數:分為學業(40%)、德育(20%)和橋藝(40%)共三項計分,計分期間為每年81日 至翌年731日 止。
(一) 學業、德育項目:申請人應提出學校之該學年(兩學期)學業成績證明及德育成績證明。
(二) 橋藝項目:
1.
參加全國各項合約橋牌競賽(總參加桌數須達40桌以上),獲得甲組(或不分組)冠軍者得8分、亞軍6分、季軍5分、殿軍3分、第五名2分、第六名1分;乙組或女子組前六名得分乘以0.8,入門組前六名得分乘以0.6
2.
參加全國各項迷你橋牌競賽(總參加桌數須達40桌以上),各組前六名得分各以合約甲組得分乘以0.5
3.
申請者各競賽得分加總後,即為橋藝分數。進行排序,總分第1名得50分,第50名得1分,51名以後不計分。
(三) 將申請者(分四組,見獎勵分組)橋藝分數進行排序,總分第1名得50序分,第249序分,第50名得序1(餘類推)51名以後不計分。將申請者學業成績依相同方式排序,並將申請者德育成績依相同方式排序。
(四) 申請者總序分為學業序分*0.4+德育序分*0.2+橋藝序分*0.4。若有兩人總序分相同,則以橋藝序分高者排名較前;又若相同,則以德育原始成績高者排名較前。
八、 獎勵:
(一) 大學(含研究所)組:共五名,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10,000元整。
(二) 高中組:共五名,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6,000元整。
(三) 國中組:共五名,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5,000元整。
(四) 國小組:共五名,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3,000元整。
九、 申請辦法:
(一) 申請者需於每年81日 至810日提供學校成績單及獎狀證明影本。(請寄: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國立政治大學總務處財產組,臺北市體育總會橋藝委員會 陳源宗收)。
(二) 承辦單位得向申請者所屬學校各賽事主辦單位進行查證,如有不實除立即除名外,並得通知所屬學校。
十、本辦法自即日起實施,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告。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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